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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严控“圈钱式”过度融资

    据Wind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8月17日,共有866家上市公司参与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总额约6328亿元。资金来源主要包括IPO、定增、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闲置资金。

    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虽然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但大量实业资金涌入银行理财产品领域,长期必将伤害企业和实体经济本身;也有观点认为,上市公司参与理财是对闲置资金的有效管理。

    2012年,监管部门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适度放宽了上市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范围。此后,上市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迎来爆发式增长,基本上每年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幅。

    缘何对购买理财产品“情有独钟”?

    陈俊:当前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原因,我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现金管理的需要。上市公司利用短期、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最大化暂时性的资金冗余收益,是一种正常的财务行为。

    (2)财务稳健的需要。在当前总体经济增长趋缓、投资机会减少、投资风险加大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努力保存现金体现了一种财务稳健型战略,可以为未来可能出现的投资、并购以及创新型活动等积蓄力量,可以保证财务灵活性和未来的债务融资能力。特别是在当前市场流动性趋紧,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有所提升的情况下,这种类型的财务保守行为也可视为一种理性的财务战略。

    (3)投资进度的客观要求。一般IPO和再融资募集的资金实际用于投资项目都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次使用完毕。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正常的暂时性理财需求。

    (4)当前上市公司频繁理财的现象也有可能是缺乏好的投资机会、同时又缺乏现金分红意愿的结果。有一些上市公司主业萎缩、产能过剩或者主业不清、盈利能力低,在缺乏好的投资机会时又不愿意现金分红,此时会选择将过剩的自由现金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这种情况长期必将降低上市公司资本回报,伤害企业价值。要想扭转这种局面,企业需要从公司治理和战略调整方面找原因。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今年初强调上市公司再融资存在问题,突出表现在部分上市公司过度融资、融资结构不合理、募集资金使用随意性大。

    一面再融资,一面买理财,是否“自相矛盾”?

    陈俊:一直以来,我国不少上市公司的确存在着利用IPO和再融资的“圈钱”现象,这种“圈钱”实质是一种制度套利行为,偏好股权融资、缺乏实质性的业绩支撑以及真正好的后续募投项目。这种情况下,一部分募集来的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是有可能的,会造成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以及长期业绩下滑,损害投资者利益并进而扭曲股市的融资功能。这需要监管层进一步完善IPO和再融资政策,同时加强市场监管,严控“圈钱式”过度融资。

    有大量闲置资金买理财又募资的现象,通常就是一种典型的“圈钱”行为。今年2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部分条文的修订,简而言之包括四个方面:

    (1)定价:定增价格只能以发行日为定价基准日;

    (2)规模:发行规模不超过发行前股本的20%;

    (3)融资间隔期:前次募集资金到位后18个月内不能启动再融资;

    (4)财务性投资约束: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该规范的出台从制度上遏制了早期通过定增的制度套利和利益输送行为,有效限制了过度权益融资,也在较大程度上约束了上市公司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行为。 

    但需要注意到,IPO和再融资在我国目前尚缺乏完全的市场化发行机制,这就造成了企业需要融资发展和实际获得融资资格的时点往往是脱节的,这也造成了部分上市公司在获得权益融资后,往往是一部分用来归还先期垫支的投资,另一部分由于暂时没有去处,只能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这种情况的出现应当多从发行制度上找原因

    据统计,2012年A股上市公司合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仅为71亿元,2016年攀升至7807亿元。

    理财规模“野蛮生长”,将带来哪些影响?

    陈俊:对于出于正常的现金管理需求、财务稳健需求和投资进度要求而从事的理财活动,投资者和市场应当正确认识,客观对待,理性决策

    相反,对于有大量闲置资金而无心实业,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且经营管理能力糟糕的上市公司:一方面,在用手投票无效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用脚投票”,避开有“圈钱”行为的企业。另一方面,监管层应对该类公司重点关注,在限制其再融资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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